鞍山市严厉打击菱镁、钢铁等行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累计立案200件!
- 发布人:中国镁质材料网
- 发布时间: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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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鞍山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组织开展菱镁企业整治、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截至目前,市环境行政处罚累计立案200件。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菱镁企业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173家,发现环境问题280个,目前拟立案查处20件,其余环境违法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处理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控数据环境违法案件8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5件,罚款9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深入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行动,检查污水处理厂29家,发现环境问题9个,立案处罚4件。深入开展VOC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34家涉VOCs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问题47个,正在进行逐一整改。截至目前,鞍山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77件,处罚金额803.55万元;罚没款入账金额为2568.38万元;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9件,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
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依托在线监控、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卫星遥感监测、移动执法终端、无人机等多种高科技装备,以在线监控为主要手段,建立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程序,推动形成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执法相衔接的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共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586次,标记超标数据114695条,及时核实和反馈短时浓度在线超标数据3925条,事后电子督办核实和反馈262条。依法对3起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1起干扰在线监测数据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
为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特约监督员机制,向全社会选聘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15名,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同时,实行企业环保接待日和营商环境监测点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围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政执法、随意执法、案件处罚等5个方面,广泛征求企业建议和意见,了解市场主体反映诉求。共联系196家营商环境监测点,征集到意见建议13条,已全部完成反馈,向28家被处罚企业进行回访征询意见。印发《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柔性执法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10项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继续落实有奖举报、轻微免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已对符合轻微免罚情形的41家企业免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