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辽宁将复绿废弃矿山43.7万亩
- 发布人:中国镁质材料网
- 发布时间:2023-02-23
- 浏览量:64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布局和统筹推进全省废弃矿山全部复绿,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助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辽宁省目前已完成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及2023年实施方案编制,2023-2025年,全省力争完成废弃矿山复绿图斑10988个,面积43.7万亩。到2025年,全部完成全省废弃矿山复绿任务。
2023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总体部署,按照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工作要求,谋划确定废弃矿山复绿工程七项重点任务,即阜新海州露天矿、抚顺西露天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集中修复辽西北防沙带和资源枯竭型城市废弃矿山,系统修复河口及海岸带内废弃矿山,优先治理辽河流域和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废弃矿山,全面修复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废弃矿山,统筹修复影响自然和人文景观范围内废弃矿山,强化治理辽东绿色经济区废弃矿山。
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辽宁省重要战略和生态系统格局,分区部署开展废弃矿山复绿工作。优先实施重点区域、重要河流两岸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集中连片、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避免水土污染,坚守生态环境安全。2023年计划完成复绿面积6.8万亩,植树1137万株。建立销号制度,每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12月进行验收并对各市完成复绿的废弃矿山进行销号。
废弃矿山复绿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结合地区自然地理状况、地质环境特征等客观条件,一矿一策,优先选用成活率高、速生优质的乡土树种,因地制宜实施矿山废弃地土地复垦、生态修复、整治利用。提倡“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应种尽种、应绿尽绿”,最终达成有效解决废弃矿山生态破坏问题,使矿区周边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废弃土地综合利用价值明显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环境质量逐步恢复的目标。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将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生态区位重要、生态问题突出的废弃矿山,突出生态安全和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系统布局和科学实施废弃矿山复绿工程,为建设美丽辽宁、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