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推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扩面提质
- 发布人:中国镁质材料网
- 发布时间: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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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交通运输部3月20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的工作重点包括:推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扩面提质,与首批支持城市连线成网、互相促进,分布更加平衡合理。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6条主轴和西部陆海走廊、大陆桥走廊、沿边通道及其辐射范围,拓展枢纽辐射空间和跨区域交通资源配置能力,加强对尚未覆盖区域的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南北互动、东西交融。鼓励产业关联度高、货运物流一体化运行需要明显、通道连接紧密的城市依托国家规划确定的城市群跨省联合申报,注重发挥城市各自比较优势、形成综合货运枢纽体系建设合力。
通知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加快建设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34号)要求,现就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要求,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关键节点,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拓展重点区域覆盖面,引导跨区域综合货运枢纽建设协同联动,建设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
二、工作重点。推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扩面提质,与首批支持城市连线成网、互相促进,分布更加平衡合理。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6条主轴和西部陆海走廊、大陆桥走廊、沿边通道及其辐射范围,拓展枢纽辐射空间和跨区域交通资源配置能力,加强对尚未覆盖区域的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南北互动、东西交融。鼓励产业关联度高、货运物流一体化运行需要明显、通道连接紧密的城市依托国家规划确定的城市群跨省联合申报,注重发挥城市各自比较优势、形成综合货运枢纽体系建设合力。
三、高质量编制实施方案。准确把握城市在国家战略全局、区域发展格局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中的定位,统筹谋划中长期发展,科学确定枢纽的货运总体功能,合理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目标(须包括交办规划〔2022〕34号附件5中按照完成年度目标比例进行赋分的13项指标)。制定的实施方案既要符合客观条件,也要体现先进性、示范性和引领性。
四、严格做好项目遴选工作。按照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技术指引(暂行)要求遴选项目,增强重点项目合规性和对目标任务、绩效目标的支撑性。注重推动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国际邮政快递处理中心融合联动、有效衔接,完善多式联运功能、提升多式联运效率,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请相关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择优推荐城市,对城市编制的实施方案初步审核后形成申报函,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包括纸质材料各3份和电子版各1份(光盘刻录)(计划单列市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报送实施方案)。
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010-65293473、010-65293196;财政部经济建设司,010-6196535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