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处置水泥行业“休眠产能”,绝不允许淘汰产能死灰复燃!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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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水泥行业去产能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出炉,全市严禁新增水泥产能,坚决清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产能,到2020年,坚定不移完成省、市明确的去产能任务,全市水泥产能总量有效控制,全行业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区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引导产业布局形成太行山脉一带点式聚集。
部分水泥企业安排逐年退出
石家庄要求严格落实压减任务。相关县(市、区)政府要依据省、市下达压减水泥产能任务目标,统筹制定具体压减计划,对照工作台帐,实行清单管理,逐企业逐设备扎实推进,确保按时全部完成任务。
稳妥处置“休眠产能”。按照《河北省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全面细致梳理本区域水泥企业情况,对近两年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及已处于停产状态的水泥企业安排逐年退出。坚决清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产能。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死灰复燃、等量置换、违规新上等问题,确保产能真去真退。
坚决杜绝死灰复燃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产能。全市严禁新增水泥产能。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梳理排查水泥行业现有、新建、在建项目违法违规情况,彻底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手续不全、批建不符等问题。严防已压产能死灰复燃。对列入压减计划的水泥窑和磨机等封停设备,严格按规定采取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等措施,确保不再具备恢复生产能力。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设备的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对超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施惩罚电价
依法依规倒逼不达标产能退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依法关停等措施倒逼不达标产能退出。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许可事项排放污染物,经整改后仍不达标、无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依法实施关停。落实“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的差别化价格政策,结合实际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对超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加速低端无效产能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