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大对电解铝企业能耗的监察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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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四川省经信委已开展以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为重点,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的2014四川省节能监察工作。四川省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及以上用能企业是日常监察对象,企业节能管理制度建设、合理使用能源及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等都属于监察内容。
据了解,四川全省电解铝生产企业、电石铁合金生产企业、涉及国家68项重点产品工序能耗限额标准的行业企业、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企业、电机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纳入能效标识制度的企业则属于专项监察对象。
四川省经信委表示,本次监督检查将更有效地推动节能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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